物聯網發展專項行動計劃
 發改高技[2013]1718號
 
	   
	     2、《物聯網發展專項行動計劃》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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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  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、教育廳(教委)、科技廳(委、局)、公安廳(局)、財政廳(局)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、商務廳、國家稅務局、地方稅務局、統計局、知識產權局、質量技術監督局,國務院有關部門:
	  
	  物聯網是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,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,對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。為加快推進物聯網有序健康發展,按照國務院會 議精神及《關于推進物聯網有序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》(國發[2013]7號)要求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科技部、教育部、國家標準委聯合物聯 網發展部際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制定了10個物聯網發展專項行動計劃(各行動計劃牽頭部門及具體內容分別見附件1、2)。
	  
	  現印發你們,請根據各行動計劃的指導思想、總體目標、重點任務、分工與進度、保障措施等,盡快細化本地區的具體措施,加強溝通協調,務實推進相關工作。
	  
	  附件:1、物聯網發展專項行動計劃牽頭部門
	  
	  國家發展改革委
	  
	  工業和信息化部
	  
	  教  育  部
	  
	  科  技  部
	  
	  公  安  部
	  
	  財  政  部
	  
	  國 土 資 源 部
	  
	  商  務  部
	  
	  稅 務 總 局
	  
	  統  計  局
	  
	  知 識 產 權 局
	  
	  中  科  院
	  
	  工  程  院
	  
	  國 家 標 準 委
	  
	  2013年9月5日